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学能手、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5-04-24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889

徐生院教发[2015] 8

各系部:

为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工作,钻研教学业务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,决定开展校级教学能手、教学新秀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我校担任教学任务的在编和正式聘用的教师。

二、评选与推荐指标

1、全校评选教学能手、教学新秀各5名。

2、各系(部)向教务处限额推荐申报。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每系部各推荐人数1-2人,基础教学部、思政部各推荐1人,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、教学能手需具备中级职称,连续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。教学新秀需具备初级职称或在学校连续工作1年以上。

2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。

3、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教学工作量饱满,努力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,所授课程受到学生好评,教学质量测评近两年均在合格等次以上。

4、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方法有效,教学特色鲜明,教学效果突出,教学材料撰写规范。

5、坚持教学观念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。教学能手近两年需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的教科研项目,或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,或在省级期刊杂志上发表2篇教研、科研论文。教学新秀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,在校级以上发表论文1篇,或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并获奖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1422515日,各系部根据本通知精神,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系部内教学比赛活动,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。

2518529日,学校将组织参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,确定全校获奖教师名单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1.学校对荣获教学能手、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元。

2.在校内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,介绍其教学经验。

3.获奖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,作为教师晋升职称、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1、各系(部)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本着公开透明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系(部)内教学比赛和择优推荐工作,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。

2、请各系(部)于518日之前将以下材料(含电子档)报送教务处,过期不予受理。

(1)学院(部)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及择优推荐结果。

(2)教学能手申报书(一式二份),教学新秀申报书(一式二份)。

3、参评教师根据本学期授课计划(偏差在6课时以内,以校赛通知日期为参照)准备1学时课堂教学备评。要求能体现现代职教理念,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;本学期教学文件(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备课笔记等)作为评比的组成部分。

教务处
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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